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「臺南市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」受理申請日期延長至 109 年 3 月 27 日
一、請於截止日前,向本市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,申請須知及表件請至「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」─「申辦業務」─「原住民」下載。
二、獎助學金申請表中「就讀學校」及「就讀年級」,請填寫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所就讀學校及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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